区人大各代表小组:
为进一步调动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代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代表活动先进小组
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小组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定组内事务。
3、组织代表密切联系原选区选民,积极组织代表依托“四大平台”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尤其是每月“代表联络站”活动正常有序,能经常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4、以《代表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规定》和《代表小组活动手册》为依据,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小组活动每年在六次以上,且活动形式规范,每次活动有签到、有考勤、有登记,活动以后有情况反馈。
5、小组活动成效明显,所提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采纳率高。
(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热心代表工作,有较强的代表意识。能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代表执行职务的关系,积极参加大会和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3、经常与原选区的选民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记录本人履职活动情况,并按照要求整理上报。主动参加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4、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发言。闭会期间能积极参加常委会、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到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不缺席。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5、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在各自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方法
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考虑代表性。
各代表小组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评比条件,组织代表开展评选活动。每个代表小组评选本片组的2个代表小组(街道片组评选1个代表小组),本小组评选1名区人大代表(有17名及以上代表的代表小组评选1—2名区人大代表),作为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推荐名单,并填写推荐表。被推荐的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须有书面总结材料,写明主要事迹。
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推荐名单,在2013年11月20日以前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表彰名单,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提出,报区人大常委会审定,评定后,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进行表彰。
附:1、代表活动先进小组推荐表
2、代表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2013年10月30日
主题词:人大 评选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印发
附1:
代表活动先进小组推荐表
代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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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代
表小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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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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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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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会议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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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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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委 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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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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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认真填写,于2013年11月20日前传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传真:87523932。另需表格请自行复印。
附2:
代表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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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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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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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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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材料可另附)
代表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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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小组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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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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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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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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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委
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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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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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认真填写,于2013年11月20日前传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传真:87523932。另需表格请自行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