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区人大代表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二、评选条件
(一)建议内容涉及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对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二)建议办理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对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政策、规划、措施等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三)建议事先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内容翔实,依据充分,所提问题具有针对性,具体措施有操作性,质量较高。
(四)建议撰写规范,有案由、案据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文字简洁,文风朴实。
三、评选方法
(一)推荐
1、各代表小组在讨论、合议的基础上,对本年度小组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推荐,推选建议数不超过小组建议总数10%。
2、各承办单位从本年度主办的代表建议中进行推选。
3、区委、区政府督查科根据分析掌握情况进行推荐。
推荐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推荐表》,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二)评选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对推荐的优秀建议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评选条件和建议总数5%左右的比例,提出优秀建议名单,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最后,经区人大常委会审定。评选的代表优秀建议,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积极参与代表优秀建议的评选活动,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工作。各代表小组要结合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倡导代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通过小组商讨交流和合议,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作好准备。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系电话:87523916,传真:87523932。
附:2013年度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推荐表
2013年10月30日
主题词:人大 评选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人大各代表小组,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印发
附:
2013年度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推荐表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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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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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代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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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题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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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主
要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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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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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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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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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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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认真填写,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传真:87523932。另需表格请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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