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人大新闻 更多>>
· 区人大机关学习四中全...10-31
· 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新村...10-17
·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09-27
· 人大代表“把脉”城市...09-06
· 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半年...08-13
· 区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08-07
· 王自强在指导集士港镇...07-30
网上公告 更多>>
· 关于召开区第十七届人...11-04
· 关于召开2014年度...10-20
· 关于对我区新村建设暨...10-13
· 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拟任...09-22
· 关于召开区第十七届人...09-19
· 关于举行区人大常委会...09-01
· 关于召开区第十七届人...09-01
人民代表大会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人大会议人民代表大会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01-23 11:01: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2013122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光宏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强化队伍建设,为质量新鄞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您好,欢迎您访问本网站!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