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8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副主任忻国龙、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权,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街道工委及镇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所作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重点环节、重大问题的监督;公、检、法、司等机关要加强沟通联系,尽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案件信息和数据的互通互报;加快建立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消除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盲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徐源忠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鄞州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积极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会议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原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类似现象发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干部依法履职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国资办主任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国资办在强化监管责任、理顺体制、重组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会议建议,区政府在完善国资监管配套制度基础上,要督促相关部门创新制度设计,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承担起监管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大清查力度,加强重点监督;要及时编制政府年度债务计划、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和年度偿债计划,实行资产和债务资金使用的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债务偿还能力。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提出的预算科目调剂、基金预算支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和部门预算调整方案。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有关区人大代表辞职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许颖等四位同志请求辞去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天奔、高强华分别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