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月8日(星期二)上午8:30起,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议题
(一)听取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并决定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二)听取和审议2013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主要内容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201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七)征求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稿的意见;
(八)听取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鄞州中心组2012年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下应、潘火、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1名;
(四)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张兴华、吴常龙;
(五)邀请区政协和区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抓紧准备好有关材料70份于2013年1月6日中午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yzrd@nbyz.gov.cn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