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委、办公室:
根据甬鄞党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结合人大机关实际,经研究,现将《鄞州区人大机关党组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及责任范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抓好落实。
鄞州区人大机关党组2013年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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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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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书记、
办公室主任:崔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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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办公室副主任、法工委副主任、调研员、各科室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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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成员、
财经工委主任:叶百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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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经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财经工委副主任、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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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成员、
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徐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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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科文卫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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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成员、
代表工委主任:莫菊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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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表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代表工委副主任、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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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成员、
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周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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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建环保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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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成员、
办公室副主任:肖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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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主任抓好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
办公室各科室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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