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3月1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副主任忻国龙、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宁波市鄞州区十七届人大代表陈云标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许可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的区十七届人大代表陈云标采取强制措施。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