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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调查研究
关于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3-04-09 13:59: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省、市统一部署,也是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区域环境、展示鄞州形象的重要举措。前阶段,我们分别到区整治办、区农林局、姜山镇、横街镇、首南街道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各成员单位有关整治工作汇报。从调研情况看,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进度滞后、完成率偏低等问题,亟需加以推进,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阶段整治工作情况

区委、区政府于20129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会,明确整治目标,提出了六大整治重点。综合整治得到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区整治办统计,截至3月底全区已完成垃圾除脏12311吨;村庄房屋拆10830平方米美化外立面52863平方米,绿化配套56015平方米;农棚田舍完成拆除44281平方米,改建17133平方米,新建6998平方米;废旧物资回收站取缔10家,规范2家;非法广告牌拆除2杆。综合整治体现了三大特色:

(一)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陈伟俊亲自动员。专门成立了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陈国军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毛春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沈剑波及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沈剑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沿线镇乡(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组织,全区上下形成了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方案制定周密。实施意见》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要求和各部门、镇乡(街道)的工作职责,区农办、农林局、供销社等还相继出台了村庄房屋、农棚田舍和废旧物资回收站整治的专项实施方案,并完成了整治试点。其他职能部门、镇乡(街道)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实施步骤、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划分。区整治办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综合整治氛围浓厚。

(三)协调督促有力。区整治领导小组密切关注整治工作动态,并进行了经常性督促检查。区整治办多次组织现场会、协调会和推进会,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如积极与市交通部门联系,确定高架桥下堆土由高速公路业主负责,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我区管理,区城管局和区交通运输局明确以中心城区80平方公里为界,互相配合,共同推进。

二、存在问题

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半年多时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遇到不少困难、暴露一些问题。要如期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在今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艰巨、难度较大。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进度总体滞后。部分镇(街道)存在畏难情绪,对整治工作敷衍了事,挑肥拣瘦,片面强调客观因素,工作迟迟不启动。如废旧物资回收站整治,全区应取缔49家、规范18家,涉及12个镇乡(街道)。已经完成的仅潘火街道取缔9家,首南街道取缔1家,占总数的20.4%,尚有10个镇(街道)按兵不动;应规范18家,只完成2家,占9.5%非法广告整治,全区应拆除277杆,仅拆除2杆,占0.7%墙体粉刷,全区实际完成5.2平方,占应完成数18%

(二)工作进度较不平衡。镇乡(街道)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标准,直接影响到整治工作的推进速度和工作质量。从前阶段情况来看,镇(街道)之间不平衡性较为突出。如房屋拆除,横街、潘火、姜山、洞桥已经完成任务,集士港、石碶、邱隘、首南推进速度较快,但仍有3个镇完成率为零。墙体粉刷,集士港、钟公庙、横街已经完成任务,姜山、石碶完成任务数约80%,但仍有3个镇乡(街道)完成率为零。农棚田舍整治,在首南街道召开现场会的基础上,潘火、咸祥、石碶、塘溪、横溪已基本完成拆迁和改建任务,但其余镇乡(街道)进度不快。

(三)资金保障存在缺口。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六大块工作,都由相关镇乡(街道)负责具体实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农棚田舍整治为例,按照拆除补助80/平方米、改建成本30/平方米、新建成本500/平方米,全区测算约需2000多万元。以首南街道为例,农棚田舍整治需700万元,村庄整治(含拆违、绿化、粉刷)需350万元,废旧物资回收站整治补偿需300万元,不计非法广告整治和全面除脏,完成上述四项整治工作,大致测算需1400万元。在当前镇乡(街道)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仅靠镇乡(街道)自有资金,存在较大压力

(四)整治工作存在盲点。一是高速公路本身及其两侧边沟外沿起向外延伸30的范围(即建筑控制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办法》有关规定,建筑控制区内(包括公路用地范围)的执法主体是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二是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空间。经近期调查,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空间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数量仍然较多,有的还存在大量的违法建筑,除部分是违法倾倒造成,还有一些是高速公路施工后遗留下来的。这些地段产权归属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根据协商意见,需要加速推进。

(五)工作联动机制欠缺。综合整治工作需要市区之间、镇(街道)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紧密配合,上下联动。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还存在协调不畅、配合不力等现象,如高立柱广告整治停滞不前,我区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外205块高立柱广告,涉及到广告公司、广告发布者、土地出租方、土地转租方等多方利益,且审批部门、历史遗留问题多,究竟哪些该拆除,哪些该保留,如何补偿,急需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标准,否则容易造成控制区内外政策不一,从而引发不稳定情况的发生。又如67家废旧物资收购站(其中18家有证有照,但有证有照的也几乎都是违法用地)整治收效甚微。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各有关镇(街道)、职能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到位。各有关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因地制宜,倒排时间进度,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重点突破原则全面推进。要结合省文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美丽镇村幸福家园建设和“三改一拆”工作等,全面提升沿线景观形象;要重视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群体性、突发性、倾向性问题,努力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统一标准,强化责任。目前,各地相继完成了农棚田舍、村庄房屋、废旧物资回收站等的整治试点工作。但村庄房屋粉刷、非法广告拆除等尚无统一标准,出现了群众口中所谓的“阴阳屋”等现象。因此,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出台相关的工作标准,切实加强对镇(街道)的指导和督促。对于一些交叉性、边缘性的工作,牵头单位一定要主动负责搞好协调,特别是对于高立柱广告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的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时间,务必抓紧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加快进度。当前,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的关键时刻,任务繁重,必须攻坚克难。区整治办公室要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定期汇总、公布工作进度和工作动态,督促新闻媒体集中一段时间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和整治不力的单位;对工作积极主动、整治效果好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大力推广。在全面整治过程中,要会同区纪委(监察局)督促各牵头单位加大执行力,注重联合执法,特别是对于违法占地用地、破坏环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钉子户”、“堡垒户”等,要下大决心拆除,强势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务求实效。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必须在加大投入上予以保障。除区农林局等牵头部门及各镇(街道)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对于整治任务重或经济欠发达的镇(街道),区本级应考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要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整治与管理的有效对接,防范非法废旧物资回收站向农村其他区域转移,减少违章建筑年年拆、年年建的现象。整治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严格考核,把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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