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加强监督制约,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区人民法院近年来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多层面拓展司法公开内容、多渠道丰富司法公开形式,多举措探索司法公开新机制,积极打造“阳光司法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司法公开是适应司法国际发展趋势的必由之路,是一国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推进司法公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也有利于推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但司法公开对法院工作带来了压力、增加了难度和要求。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理念,以保障公平正义、提升司法民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动力,不断将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促进法院工作更加规范文明,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媒体信息技术的提高,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各种公开举措,避免“选择性公开”,重形式轻内容等现象。要注意公开的方式方法,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等公开时要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要将司法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司法公开运行管理机制。司法公开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实际,公开范围由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步深化;要注重实效,以便民、高效为出发点,促进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全面提高。要认真处理好司法公开与审判独立,维护司法权威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坚持司法公开的正确方向。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司法公开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法院内部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司法公开监督考核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采取重大案件邀请旁听、参与执行、参加听证,案件回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法官队伍综合素质。把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成为法官的信仰和行动指南。要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力度,培养法官的民主意识、公正意识、公开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摒弃神秘司法、秘密审判的理念,提升法官落实司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要以司法公开为契机,加强综合素质培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3年8月3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就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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