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9月25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副主任忻国龙、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权,副区长蔡松芝,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街道工委及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钱春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宁波市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进展顺利,规划确定的主要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绝大多数达到或超过时序进度要求,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会议建议,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推进规划实施;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注重区域统筹发展,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强政府服务工作,确保规划实施后期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自2012年起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来,实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及结果应用全过程跟踪管理,成效显著;各预算单位逐步树立绩效观念,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绩效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会议建议,加强宣传领导,进一步统一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全面树立绩效观念,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完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评价质量;注重结果应用,做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严格绩效管理责任。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周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鄞州生态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落实《鄞州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区为目标,确定了“生态百亿”五十大工程,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会议建议,强化基础,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抓住重点,深入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减少污染,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的生态化和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严格管理,健全“零障碍”的综合保障机制、“零容忍”的长效监管机制和“零距离”的宣传教育机制。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并对禁燃区建设、招商引资发展扶持、学前教育发展、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内河整治与养护、老年乐园建设补助、旅游业奖励补贴等7个项目进行了评议。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忻国龙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有关区人大代表辞职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邵斌同志请求辞去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七、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柏宏、崔伟高分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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