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鄞人大〔2012〕22号),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局组织实施的2012年度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了评价报告。8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对该项目的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你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相关情况说明,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9月25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期间,在听取区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组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发言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在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调查和评议情况,现提出如下评议工作意见:
你局充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总体上看,该项目社会效益比较明显,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在申报2012年预算时,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制订了绩效目标,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目标完成情况看,创省二级以上优质覆盖率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比例未达目标值,其余指标完成年度目标,部分已提前完成三年目标。从资金使用情况看,预算安排9078万元,年中调减2362万元,调减后预算6716万元,实际支出6311.6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为69.52%。同时,但该项目也存在园舍建设进展偏慢,无证经营和不规范办园现象依然存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引导力度不足等问题。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占12.5%,“比较满意”占58.3%,“基本满意”占25.0%,“不满意”占4.2%。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努力把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落到实处。应综合考虑城镇化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人口流动、入园需求变化趋势和村落布局等因素,完善建设布局,抓好跟踪落地,把三年规划落到实处。加大资源要素倾斜力度,在土地指标上对幼儿园建设给予更大支持。
二、完善政策导向。兼顾硬件建设和内涵发展,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引导教育资源均衡、优化配置。坚持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位,适度探索以民办为补充的学前教育体制。坚持家园合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本项目的社会效益。
三、加强管理引导。应深入调研,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改进管理措施上的弊端和盲点,加大对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惩治力度。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做到合理测算、准确安排基建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希望你局认真对待上述评议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务求整改落实。要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持续改进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转变理财观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整改情况于2013年11月3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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