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宁波市鄞州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宁波市鄞州区2013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全区和区级预算草案,批准宁波市鄞州区2013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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