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4年3月24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张迪忠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俞江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方鹏飞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岳明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忠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您好,欢迎您访问本网站!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