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经2014年3月24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烨文为宁波市鄞州区副区长(挂职);
沈 军为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永伟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自力的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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