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4年6月4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王松来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姚世国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善钧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吕琳龙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汤涛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国良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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