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五水共治”战略部署和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水共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水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水共治”工作专题询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2:0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鄞州南部商务区南苑新城酒店五楼新城厅
三、会议议程
1、互动询问;
2、区政府领导讲话。
四、参加对象
1、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区人民政府区长、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各镇(乡)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主任、副主任;
4、部分区人大代表(见附件1);
5、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见附件2);
6、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人大常委会“五水共治”专题询问调查小组其他成员。
五、其他
1、请各镇(乡)人大主席团、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通知并安排相关代表参加会议;
2、请参会人员提前到达会场;
3、请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附件:1、参加询问会的区人大代表名额;
2、参加询问会的区有关部门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附件1
参加询问会的区人大代表名额
瞻岐镇 3名 咸祥镇 3名
塘溪镇 2名 东吴镇 2名
五乡镇 3名 邱隘镇 3名
潘火街道 2名 下应街道 2名
中河街道 2名 云龙镇 2名
横溪镇 3名 姜山镇 5名
钟公庙街道3名 首南街道 4名
高桥镇 3名 横街镇 3名
集士港镇 3名 古林镇 3名
石碶街道 3名 洞桥镇 2名
鄞江镇 2名 龙观乡 2名
章水镇 2名
附件2
参加询问会的区有关部门名单
区府办,区五水办,区农办,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区生态办,质监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供电局,南部商务区,鄞州工业园区,望春工业园区,长丰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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