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副主任忻国龙、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和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姚世国,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吴海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毛孟军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钱春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鄞州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我区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呈现出稳中缓升的态势。会议建议,要正确认识当前经济形势,加快重大项目、重点区块开发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高投资效益;要开拓发展新空间,加快电子商务等新经济业态培育;要集中力量,加强协调,努力破解土地、资金、拆迁等要素制约;要大力推进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政府实事工程,继续保障和改进民生,确保社会经济统筹发展。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困难风险, 我区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大力加强征收管理,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会议建议,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在科学编制预算基础上,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要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扩大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范围,将政府性债务逐步纳入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深入分析研究,做好明年预算草案编制工作。
三、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全区和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鄞州区2013年区级财政决算。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徐源忠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规范财政收支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对此表示充分肯定。会议建议,要强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跟踪审计,对债务风险进行有效预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切实做好审计所涉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钱春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4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鄞州区2014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整方案。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沈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鄞州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小餐饮监管工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小餐饮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会议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小餐饮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疏堵结合,有打有扶,加强引导和规范;要逐步形成小餐饮全区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区、街道(镇乡)之间的纵向联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以及事先事中事后的全程联动;要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构建行业自律、部门管理、社会监督三大体系。
七、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沃勇特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所属54个部门(单位)认真承办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90件建议,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6.6%。会议建议,要抓好交办环节,明确办理责任;加强跟踪办理与督办,提高建议解决率;积极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八、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崔明飞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了《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
九、会议听取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莫菊妃所作的《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经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十、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沈权受陈国军区长委托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章英杰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华、叶天奔分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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