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鄞人大〔2012〕22号)、《专项工作评议办法》(鄞人大〔2014〕27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局组织实施的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了评价报告。8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对该项目的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你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相关情况说明,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9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期间,在听取区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组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发言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在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调查和评议情况,现提出如下评议工作意见:
你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从目标完成情况看,共设置了6项绩效指标,目标完成率为61.04%,其中建造砼渠道完成63.82%,渠系建筑物完成32.39%,机耕路修缮完成70%,营造生态林完成0%,其余2项指标完成年初目标。从项目实施效益看,该项目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2013年我区获得了粮食高产全省第一名的荣誉。从资金使用情况看,2013年项目预算总额为11231.76万,实际支出2836.61万元。但该项目也存在当年预算编制不准、工程勘察设计不合理、建后管护机制尚需完善、财政资金大额结转等问题。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占20%,“比较满意”占48%,“基本满意”占32%,“不满意”为0%。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设置项目实施计划。建议根据实际推进进度,细分年度绩效目标并匹配预算资金,使年度目标和预算支出可衡量、分析和评价。加强财政支出的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对历年结余资金及因客观原因无法支付的项目,应及时清理或调整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针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建工程多、数量大、造价低、位置分散的特点,区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全面的质量监控体系,规范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加强对施工环节的监管。各镇乡农办更要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三、加强后续跟踪管理。要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及时调整扶持方向,加强项目的后续跟踪。要建立健全工程管护机制,强化已建成项目的后续养护工作。区农综办要对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跟踪调查,确保项目更好的发挥长远效益。
希望你局认真对待上述评议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务求整改落实。要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持续改进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转变理财观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整改情况于2014年11月2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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