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鄞人大〔2012〕22号)、《专项工作评议办法》(鄞人大〔2014〕27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局组织实施的2013年度专利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了评价报告。8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对该项目的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你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相关情况说明,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9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期间,在听取区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组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发言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在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调查和评议情况,现提出如下评议工作意见:
你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从目标完成情况看,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企业专利维权4个指标,分别完成93.3%、40%、91.2%、0%,未完成目标,其余达到或超额完成。从项目实施效益看,专利授权总量优势突出,居全市、全省第一,发明专利的占比比重逐步提高。从资金使用情况看,预算安排2700万元,实际支出260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5%,年初预算执行率较高。但该项目也存在政策导向有偏差、镇乡(街道)“花钱买数量、花钱买指标”现象,目标完成率偏低等问题。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占20%,“比较满意”占36%,“基本满意”占32%,“不满意”为12.0%。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加强协调引导。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建议上级调整考核办法。同时,引导企业正确认识专利对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作用,推动专利申请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申请、自主维权转变。
二、要提高专利质量。调整政策扶持方向,集中财力扶持重点项目发展。重视发明专利授权和产业化工作,建立和完善专利授权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专利质量、行业特征,确定专利资助的方向和标准。
三、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统一镇乡(街道)专利配套标准,并纳入预算管理,避免无序竞争。区、镇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专利申请费用,防止过渡包装套取财政资金。细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维护年初预算的严肃性。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希望你局认真对待上述评议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务求整改落实。要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持续改进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转变理财观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整改情况于2014年11月2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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