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全区和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15年全区和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决定批准2015年鄞州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04亿元,其中区本级为201.84亿元。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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