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全省人大剿灭劣Ⅴ类水专项审议和代表主题活动视频部署会的通知》(浙人大常办传〔2017〕11号)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就开展剿灭劣Ⅴ类水专题审议和“剿灭劣Ⅴ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会议时间
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四、参加对象
(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办主要负责人;
(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三)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政府办、区“五水共治”办、区农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四)部分区人大代表。
五、会议议程
(一)省主会场议程
1.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讲话;
2.省政府领导讲话。
(二)市分会场议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讲话。
六、其他事项
(一)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通知并组织有关代表准时参加会议;
(二)请区政府办和有关部门落实参会人员,于3月20日上午11时前通过OA系统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童怡心,联系电话87523914,传真87523932。
(三)请新闻单位派员参加。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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