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17年2月上旬召开。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为使新一届人大代表了解辖区政情、社情、民情,做好依法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决定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由各镇(街道)人大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时间及组织安排
会前视察从现在开始,至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前结束,可适当安排时间集中进行,具体由各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确定具体时间后,应提前通知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
二、视察内容
代表会前视察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引,围绕鄞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组织区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发展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认真参加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好准备。具体内容:
1、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我区的落实情况;
2、紧扣区委关于建设都市核心区、打造品质新鄞州、跻身全国一流强区最前列的战略部署,了解“一府两院”工作开展情况;
3、紧扣补齐短板、协调发展,了解辖区内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
4、紧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了解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
5、紧扣群众关心的民生事项,了解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三、视察意见处理
代表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涉及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转交镇(街道)办理;涉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及其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形成议案、建议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向大会提出。
四、有关工作要求
1、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是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重要内容。全体区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应向所在代表小组请假。
2、各代表小组开展视察时,要适当安排时间交流代表拟向大会提出的建议,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
3、视察活动结束后形成的书面报告,连同准备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书面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4、各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请将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前代表视察的具体安排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备案。如有跨行政区域安排的,请特别注明,以便代表工委及早做好协调服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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