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省人大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为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法治鄞州、美丽鄞州建设为目标,全面开展以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为重点的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固废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我区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提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进一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
二、重点内容
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是“十三五”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情况,包括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标准制定、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投放转运、回收利用渠道网络优化、处置设施建设及技术提升等情况。
(二)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包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污(淤)泥无害化处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等情况。
(三)危险废物监管情况,包括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废弃电器和汽车回收拆解利用、医疗废物贮存处置、禁止“洋垃圾”进口等情况。
(四)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情况,包括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职责落实、固废污染防治科技支撑、中央环保督察涉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固废违法犯罪打击等情况。
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征求各地对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领导
执法检查由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同时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慧芳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素贞、陈家连、吕红琴、钱芳担任,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保工委和农业农村工委等相关人员组成。
执法检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钱芳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崔明飞、张理勤、陈琪树兼任副主任;执法检查工作组下设4个小组,分别对应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检查。其中:第一小组由夏素贞副主任带队,农业农村工委主任陈琪树任组长,郭松、史汉云为组员;第二小组由陈家连副主任带队,财经工委主任李仲安任组长,侯科、童怡心为组员;第三小组由吕红琴副主任带队,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徐志荣任组长,郑红年、王磊为组员;第四小组由钱芳副主任带队,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张理勤任组长,施武能、杨鹏为组员。
四、工作安排
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
1、拟订实施方案。4月中旬,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宁波市鄞州区关于配合省人大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并提交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
2、开展对照检查。4月中下旬, 区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加大对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力度,了解熟悉法律法规的刚性规定,确保紧盯关键点;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对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其中各职能部门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4月27日前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广泛征求意见。4月中下旬,通过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365bet官网体育投注开户”微信公众号等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对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阶段
4月下旬—5月上旬,执法检查工作组各小组分别对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第一小组对应区农办、区农林局、区供销合作社,检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第二小组对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和海关驻鄞州办事处,检查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监管情况;第三小组对应区卫计局,检查医疗废物贮存处置情况;第四小组对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检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危险废物监管、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等情况;各小组进行检查时,应现场反馈检查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代表工委负责对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代表提出的对固废污染防治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5月14日前,各小组应完成相关情况小结,并列出问题清单。
(三)审议阶段
1、5月中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各小组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主任会议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工委配合完成执法检查总体情况报告。
2、5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3、5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将关于检查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4、6月上旬,将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垃圾中转和设施建设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专题询问方案另行制订)。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专题询问意见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照自查。民生无小事,固废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事关生态安全大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按照“一法一条例”规定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对照各自职责,分门别类、逐条逐项认真执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牢固树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利用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各级人大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积极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发动社会公众和民间环保组织,广泛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和固废污染防治的社情民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执法检查进行全过程、深层次、多角度的报道,既积极宣传依法行政的正面典型,又如实曝光违法乱纪的反面案例,营造人大执法检查的良好氛围。
(三)上下联动,有序推进。注重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安排,尽可能多用详实的数据说明问题,仔细对照“一法一条例”梳理细化形成检查清单,做到检查内容一目了然,责任单位一清二楚;检查时要带着问题调研、带着问题思考,帮助发现和找出、找准影响政府工作的、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并透过具体问题分析成因,把“问题导向”的监督压力转化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抓落实的动力。在全区各镇(街道)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其中,邱隘镇、东吴镇、明楼街道、首南街道人大执法检查情况应于5月14日前书面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区人大常委会将紧紧抓住执法检查四方面重点内容,进行深入检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同时,对于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安排专题询问,并形成专题询问意见。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抓住法律法规实施中没有落实到位、执行不力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明确提出整改目标和期限,务求问题解决,推动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我区严格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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