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农业面源污染是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而废弃农药包装物则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区对废弃农药包装物缺失监管,放任用药者随意处置,废弃农药包装物散落在农田、林间、河流、池塘边等,构成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污染源,加剧损害了农村脆弱的生态环境。因此,必须重视并重新启动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废弃的农药塑料(玻璃)包装物内残留的农药,有的极易自然挥发,污染大气;有的毒性十分稳定,可以几年甚至十几年存在于土壤之中不消失,污染土壤;有的经雨水冲刷流入河道、渗入地下,污染水质;残留农药成为毒害人类和污染环境的无形杀手。高分子树脂的农药塑料袋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给土壤环境造成了化学污染残留,极大地影响着农作物生长。废弃的农药玻璃瓶破碎后,碎玻璃随时都有可能划伤下地劳作的农民和牲畜,给人畜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因此,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不仅是保护农民健康、促进农业生产的需要,更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需要。
一、当前我区农药使用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处理情况
鄞州区区域总面积1346平方公里,现辖7个街道、18个镇乡,户籍人口83.1万人。区域内周公宅、皎口、横溪、溪下、三溪浦水库等已经成为市、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区总面积达到325.72平方公里。全区土地总面积为11.87万公顷,其中耕地3.33万公顷,林地5.47万公顷。据测算,每年全区农药使用总量3703吨,农用化肥施用量86000吨,农资需求总额达3.2亿元,产生的废弃农药包装物以容量为250毫升计有1480万个之多,数量可谓触目惊心。不管是近郊的蔬菜瓜果基地、粮食生产基地,还是山区、半山区的花卉苗木基地,都大量使用农药,由此产生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危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也危及农村生态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以古林镇为例,该镇一年至少产生100多万只大小不等的农药包装物,除去农户自行回收循环使用约三分之一外,还有60多万只废弃的包装物,可见全区废弃农药包装物的数量十分惊人。
图为农田、水沟边随处散落可见的农药包装废弃袋。
二、2011年我区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试点情况
为创建2011年度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011年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由区农林局与区供销社牵头,鄞州禾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具体操作,在姜山、东吴、瞻岐镇共设8个点进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从区农发资金中安排。试点回收范围:本区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农药包装物,以及黑膜、遮阳网、种子袋、抛秧盘等。回收流程:①农民→回收点→回收中心→集中处置;②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回收中心→集中处置。
试点时间约二个月,共收购抛秧盘185吨、农药瓶及袋45吨,合计230吨。试点共支出资金114万元,其中销毁处理农药瓶、袋45吨,每吨3150元,计13万元;以补贴运费形式处理抛秧盘185吨,支出25万元;除收购成本及处置费用外还包括购置专用收集筒、塑料袋和支付网点手续费等。因后续资金安排不足,我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于同年12月25日叫停。
三、余杭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历程和主要成效
余杭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经历了试点探索、扩面提升、全面推进三个阶段。自2009年开始,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以各镇街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调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公司集中存放运输、专业环保单位归集销毁”的回收处置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的推进,增强了农业从业人员环保意识,改变了使用农药后将废弃包装物随便丢弃的陋习,降低了农药包装物内的残留农药污染水质、土壤及生态环境的风险,提升了农产品品质,确保了城乡居民和农业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2009-2012年四年来,该区共回收各类农药瓶(袋)1454.55万只,其中农药瓶506.21万只,各种规格农药包装塑料袋948.34万只,销毁废弃农药包装物428.4吨,四年累计投入资金619.12万元,实现了各类包装物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回收的包装物无害化处理率 100%的目标,有效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物,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余杭区、鄞州区有关数据对比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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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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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面积
(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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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面积
(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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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面积
(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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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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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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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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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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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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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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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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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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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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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使用总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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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化肥
使用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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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需求总额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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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农药包装物(250ml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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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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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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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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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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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48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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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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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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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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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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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52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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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进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化生态质量提升战略 打造“美丽鄞州”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重新启动并全面推进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应该做好、能够做好的民生实事工程做实做好。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构建工作网络。根据农药经营、管理和使用现状,构建完整工作网络。一是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成立由区农林局、区环保局、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组成的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设在区农林局;二是明确各镇乡(街道)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三是明确由各农资经营网点负责回收自身销售或使用的农药包装物;四是明确废弃农药包装物的收集运输工作,并确定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二)形成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根据我区“农药批发企业——农药零售店——农药使用者”的农药物流供应链特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一是出台《关于农药废弃物利用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的有关事项,确定“经营单位折价回收、专业机构归集运输存放、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和部门监督协调”的回收处置工作机制。二是统一回收价格标准(余杭区价格:农药瓶分为100毫升、101—300毫升、301毫升以上三个档次,以每只0.2元、0.5元、1元的价格回收;农药包装袋按50克以下、50克(含)以上两个档次,以每只0.1元、0.2元回收)。三是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余杭区农药使用总量约为我区的三分之二,如果仅回收处理废弃农药包装物,财政安排预计在600万元左右,这笔资金包括经销商回收包装物的补助和奖励。今后,待条件成熟,可以相应增加财政投入,做好其他农业废弃物如抛秧盘、农膜等回收处理工作。
(三)强化考核,严格督查制度。明确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规则。一是各回收网点只回收本点销售或使用的包装物,不回收非本网点或投机性大批量农药包装物,不回收非农药瓶、袋;二是各农资点对销售或使用的包装物加贴特殊标签以便回收时识别(这些账本和标签,拟由区农林局统一统计、制作并免费发放给经销户),并原箱原瓶原包装装箱;三是及时做好农药进货、销售、包装物回收三本台帐,便于监管单位进行三帐核查。同时,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镇乡(街道)回收措施的落实情况、回收数量等综合考核,考核验收结果与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挂钩,拨付给各镇乡(街道)相应补助经费,并由镇乡(街道)向回收各方兑现回收费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采用公告、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废弃农药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乱扔废弃农药包装物危害性的认识,使其积极参与到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中来,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村组之间、干群之间、村民之间开展横向监督,及时举报和纠正随意丢弃或不合理处置农药废弃物的现象,增强农业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人人有责”的共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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