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和办理工作水平,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现决定对下列7个代表活动先进小组、30位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2015年度7件代表优秀建议、7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代表活动先进小组
东钱湖镇、横溪镇、姜山镇、集士港镇、洞桥镇、中河街道、首南街道
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郑富君、朱红光、童士春、郑素珍、傅其照、陈永健、杨丽君、陆 亚、周肆红、石亚珍、王志通、张利明、周小鸥、何祥福、张国萍、周依林、孟祥霞、沈海英、周祖德、汪莉萍、朱 辉、周国安、丁国年、李双喜、傅洪光、刘赛红、桂晗敏、郑 斌、李 勤、李 薇
三、代表优秀建议
1、阮善良代表提出的第117号《关于新城区范围内高压线落地的建议》;
2、张国君代表提出的第074号《关于出台群租房规范管理意见的建议》;
3、周小鸥代表提出的第229号《关于对我区“三合一”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并整改的建议》;
4、李培军代表提出的第180号《关于重视做好山区饮用水工作的建议》;
5、许国华代表提出的第027号《关于创新住房保修金等相关资金管理模式的建议》;
6、张能君代表提出的第035号《关于落实山区贫困村“保开门”经费的建议》;
7、顾荣康代表提出的第207号《关于尽快制定乡镇文体场馆公益化运作实施办法的建议》。
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林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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