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停车难”问题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关系到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作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对于改善城区停车状况,提升城区形象和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在深入推进交通治堵“六大行动”工作当中,专门把“停车体系优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抓,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从无到有,通过加强完善规划、加快推进建设,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情况
城区停车需求一般可分为基本需求和社会需求。基本需求是指机动车的夜间停车需求,这部分需求主要由住宅配建停车解决;社会需求指机动车出行过程中的停车需求,这部分需求主要由公共建筑配建停车、路外公共停车、路内公共停车解决。根据国内外经验,每解决一辆车,就应增加1.2~1.3个停车位(1个基本停车位和0.2~0.3个社会停车位)。
截至今年6月,我区私家车拥有量241470辆,常住人口总户数344058个,暂住人口租房366745间,如不包括外来人口户数,我区私家车户均拥有0.702辆。新城区家庭户数现为12.2万余户,参照这一比例,拥有私家车辆10余万辆(实际比例会更高),如果再加上单位车辆和外来车辆,城区车辆数将大大增加。目前,城区共有停车位8.6万余个,按每辆车应拥有1.2个车位的比例计算,城区停车位缺口达7万个,其中,住宅小区停车位缺口高达5万个。城区现有停车位中,公共停车位3.52万余个(含南部商务区、万达广场、印象城等),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建公共停车位6037个。城区停车泊位与车辆比只有0.7:1,虽较2011年的0.532:1有一定增长,但与1.2~1.3:1相去甚远,停车位不足尤其是公共停车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存在问题
(一)历史欠账较多。困扰城区的停车难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以来,对停车问题的认识滞后于车辆的发展速度,商品房、商务楼、写字楼等配建停车设施不足。我区1995年以前开建的住宅小区,大都没有把停车场列入设计方案,2009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停车位配比也都十分低;从宁波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变化情况看,2003年至2010年,商品房每百平方米停车位配建仅为0.5—0.8个,2010年起才提高到1个,而同期城区机动车增长幅度远高于这一比例,基本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位的缺口都非常大。以宋诏桥建兴路为例,原设计有四车道,该路段是彩虹新村和永达花园两个小区的主出入口,两个小区汽车总量约1400辆,但小区均无地下停车库,小区内停车位配比严重不足,直接导致小区车辆占据建兴路2个车道,交通经常拥堵。又如2010年12月竣工交付的风格城事小区停车位共1209个(含地面),小区总户数1835户,停车位配比仅为1:0.66,而不少业主都拥有2台或2台以上的私家车,附近堇山路锦寓路等已成为小区业主晚间停车位。
(二)责权交叉复杂。“停车产业”尚未形成,停车管理一直处于分散管理和无序状态,收费标准归物价,路侧占道归交警、城管等,公共停车场的资料移交制度尚未建立,相关数据和信息尚未实现共享,给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造成较大困难,停车系统管理体制多头,难以形成合力。如堇山小学公共停车场建成已经超过两年,但始终未移交并投入使用,72个公共停车场上已是长满荒草,令人痛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启动慢,《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虽然于2012年1月1日施行,但在2014年2月1日修订后的《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增加了对违反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后,区城管局才正式依法履行此项职责。承担我区公共停车场使用管理及行业指导等职能的区停车场管理所刚刚于今年6月才批准设立。
(三)社会投资不足。目前,除了万达商业广场、印象城等配建指标停车场以外,城区公共停车场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委托经营。由于停车收费低廉、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相关优惠政策暂缺,很难吸引社会和私人投资;现有公建公共停车场规模小,管理方式落后,如钟公庙文化公园地下停车场202个停车位,近一半曾经分隔出租给一家4S店停放新车;鄞州区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437个停车位长期处于空置状态,而一路之隔的鄞州公园周边道路常常爆满。这些都严重影响停车产业化的发展。
(四)停车收费滞后。目前,城区普遍存在免收停车费现象。停车收费区域主要集中在万达广场区域,印象城收费刚刚启动,城区路内停车及沿街商铺停车位基本免费。一边是收费停车场,车还得弯进弯出;一边是不收费的路面停车,大多数人当然会将路面停车作为首选,甚至长时间占用路面停车位,这使得临时办事、真正需要短暂停车反而无处可停。据统计,城区路面停车位已经不再是补充,而是“反客为主”,占到公共停车位的50%以上。同时,现行停车费收取标准不合理,收费标准偏低,不能有效地控制城区停车需求,从而导致停车位周转率低以及“车库无车停”的不合理现象。
(五)法制观念薄弱。由于城区新建不久,市民意识还正在趋渐培养之中,不少居民的社会大局观念和依法停车意识较差,“买车就是为了自己方便”、“开车就是门对门”观念根深蒂固,有的仍然把新城区比作是以前的农村,把新城区道路当作是以前的乡村公路,“到哪停哪、想停就停”。
(六)管理水平低下。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仍沿袭原始方法,以“人对人、面对面”管理为主,智能化水平缺乏。宁波老三区咪表管理虽然各持己见,饱受非议,但仍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而我们城区所有的路内停车位,采用咪表管理的比例为零,全部免费开放,这使得路边停车设施规模始终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道路资源被大量占用,加剧了动态交通拥挤。同时,停车诱导系统缺乏,万达商圈每逢节假日必堵,这些都是停车管理水平欠缺的表现。
三、对策建议
当前,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工作仍然在摸索中逐步推进。要积极吸取先行先试地区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后发优势,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做好这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系。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规划、发改、财政、城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属地街道的配合协作。为此,一要加强统筹协调。要抓紧成立区级层面的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暨“停车体系优化”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和各属地街道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二要落实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提出的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二)科学规划布局,加快项目建设。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城区公共停车场发展政策与城市整体交通发展政策相一致,制定合理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发展计划,规划的出台调整或完善要充分听取交警、城管等和属地街道的意见,近期要以增加公共停车场供给为主,尽可能满足城区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停车基本需求。二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落地工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三改一拆”、学校公园广场改建等增加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鼓励建设占地少、安全性能高、存取方便的立体机械化停车场,或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发展。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城市停车设施,根据近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在土地使用、投资优惠、收费减免、管理配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以缓解停车供给不足的矛盾。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一要尽快出台公共停车场(库)交接经营管理办法,并做好已建成公共停车场的交接工作,避免公共资源浪费。二要抓紧开展公共停车设施的收费试点工作,推行法制化、智能化收费,建设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和停车诱导系统,提升城区智能化管理水平。三要继续加大对违章停车、违法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城区交通运行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公交优先。城区停车发展政策要以实现城市整体交通协调发展为目标,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小汽车在交通拥挤区域的使用,维持动静态交通的平衡,保障城区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一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要通过轨道交通建设、新能源公交投用和公交车专用道改造等,发挥公共交通主体作用,提高公交出行的舒适度和准点率。二要广泛宣传公交都市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各种媒体,从环境保护、生活需求等层面宣传,让广大市民选择健康的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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