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鄞人大常办〔2015〕46号)精神,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局组织实施的2014年度水环境整治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专题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和部门工作汇报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评估。9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期间,在听取区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组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发言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在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调查和评议情况,现提出如下评议工作意见:
你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整治效果明显。从目标完成情况看,该项目设立了6个绩效指标,总体完成率为94.3%。从项目实施效益看,通过恢复河道畅通、保持水面清洁、改善河岸绿化,优化了农村水环境,2014年获全省河道保洁工作长效管理考核一等奖。从资金使用情况看,年初预算12110万元,实际支出11483.9万元,预算执行率94.8%。但也存在项目统筹实施有待加强、绩效管理尚欠规范等问题。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占36%,“比较满意”占55%,“基本满意”占9%。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系统治理,巩固水环境整治效果。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源头治理、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际效果。为此,建议区政府要下大力气,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环保、农林、经信等相关部门要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强水环境动态监测,严格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突出河道整治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论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
2、加强统筹管理,提高项目施工质量。区水利部门应统一编制河道整治或清淤疏浚建设计划,根据轻重缓急遴选整治河道,坚持先上游后下游、先疏浚后岸坡整治的原则,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尽量协调好同一河流治理项目区内不同镇乡的施工顺序,提高施工效率。同时,要注重把好工程招投标关、淤泥清理质量验收关等,防止施工单位“混水摸鱼”,提高工程质量。
3、加强监督指导,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指标,强化对镇乡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各治理项目专账核算体系,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尽可能协调项目交界区的不同镇乡政策处理费支付标准,减少因标准不一致给政策处理带来的困难和矛盾。
希望你局认真对待上述评议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务求整改落实。要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持续改进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转变理财观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整改情况于2015年11月2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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