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
《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已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抄送:区委办,区政协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乡人大主席团,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印发
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我区
“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与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的准备工作,提高审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从区域实际出发,积极适应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全面落实“打造质量新鄞州、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目标,具有十分重大意义。这次审议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与中央、省、市和我区重要决策部署相衔接。通过审议,客观分析“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全面了解“十三五”规划的发展战略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对策举措,肯定成绩,找准问题,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制定一个既符合我区实际、顺应新常态要求、符合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又具有较强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纲领性文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我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总体情况:“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以及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
(二)“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方针方面:指导方针是否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总体要求,是否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是否能够充分体现深化改革、统筹兼顾、创新驱动和绿色增长的要求,是否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多规”融合、空间管控的原则,使规划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三)“十三五”规划的指标设置方面:指标设置是否做到兼顾全面和重点、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兼顾需要和可能、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确保指标体系具有时效性和导向性,并能全面、客观、精确、有效地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四)规划体系方面:规划体系是否突出有效性和系统性,是否合理界定和明确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所有规划是否与已颁布的中长期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保持系统衔接、相互协调、融为一体,又具有各自的特色和重点;
(五)专项规划方面:重点了解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开放型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城市发展方面要重点了解重点功能区块建设、城乡综合交通、小城镇建设等规划;社会事业方面要重点了解卫生和计生事业、文体事业发展、教育改革和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等规划;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重点了解节能减排、污水处理、环境保护与治理等规划。
三、工作步骤
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的总体工作分准备阶段、调研阶段、审议阶段和审议结果处理阶段等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区人大财经工委做好与区发改局的衔接工作,及时了解 “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
2、6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财经工委听取区发改局关于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和基本思路的汇报。
(二)调研阶段
1、7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结合今年上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的汇报。
2、8月下旬,财经工委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3、9月上旬起,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对各自联系部门的“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调研。
4、10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召开有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意见。
5、10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召开部分镇(乡)、街道人大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
6、11月上旬,财经工委听取区发改局“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情况汇报,各工委根据调研情况起草相关的书面材料。区人大常委会王自强主任和张世华副主任听取各工委调研情况汇报,并由财经工委汇总后,形成相关的调研报告。
(三)审议阶段
1、11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财经工委关于“十三五”规划意见建议调研报告。
2、11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十二五”规划实施与“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后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审议意见。
(四)审议结果处理阶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十三五”规划,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专项规划、负责部门及对口联系工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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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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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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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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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专
项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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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鄞州区“十三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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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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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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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鄞州区“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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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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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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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鄞州区“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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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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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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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鄞州区“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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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投资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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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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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鄞州区“十三五”城市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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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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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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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鄞州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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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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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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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鄞州区“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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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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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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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专
项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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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鄞州区“十三五”区域空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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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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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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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鄞州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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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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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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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鄞州区“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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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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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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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鄞州区“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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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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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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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鄞州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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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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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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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鄞州区“十三五”供电设施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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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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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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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鄞州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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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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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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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鄞州区“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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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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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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