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谟敦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来鄞,检查我区《环境保护法》实施暨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柏宏、副区长蒋明良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来到新城大厦,查看工地扬尘防治情况。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新城大厦施工方对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了2.5米高的连续围挡,并做好了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得知工地采取泥浆固化方式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时,检查组鼓励企业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再接再厉,做好绿色建设的领头羊。
随后,检查组来到宁波君汇矿业有限公司,在投资3600万元新建的生产车间内,了解封闭式处理扬尘的效果。检查组认为,从投料到出料,全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的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其他露天采石加工企业应以此为样本,做好环保工作。检查组对企业目前的防尘措施表示肯定,同时要求企业继续保证防尘设备运作,坚持做好环保工作。
最后,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秸秆生物质综合利用情况。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营业务是利用零星木材、秸秆、稻草、稻壳、笋壳、果皮等废弃物进行生物质发电。一期项目年可发电0.9亿千瓦时,燃烧生物质燃料约15万吨,目前已具备生产条件。检查组表示,生物质发电是一个利国利民的项目,对环保、改善农民收入以及废物处置、能源供应等方面意义重大,希望企业就如何做大做强这个项目多下功夫。
对于我区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上取得的成绩,检查组表示肯定,认为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措施有力、重点突出、工作扎实,为建设美丽和谐宁波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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