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类金融企业大量涌现,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这类企业“非 法集资”、“P2P平台”卷款跑路等违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对类金融持续监督,督促区政府开展对类金融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并采取联合审验、分类监管、严审广告等措施,将这类游离于金融业正常监管范围之外的企业纳入政府日常监管范围。
一是严控市场准入,开展联合审验。明确类金融企业在登记注册前须提交属地镇乡(街道、园区)和区金融办进行联合审验,在经过详细考察并出具同意意见后,方可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暂停核准含有“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财富管理”、“资本管理”、“资本投资”等容易误导社会公众的企业名称。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包含有“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等企业,一律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后标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的备注条款,警示其不得违规违法经营。
二是监控日常信息,严查违法广告。通过对类金融企业认缴、实缴注册资本和股权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等公示信息的抽查核实来加强日常监控。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类金融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专项检查,对33家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9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要求报业、广电等广告发布媒体将类金融广告列入审查范围,把涉及融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广告纳入监管重点,严密监控广告内容涉及的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查处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的非法金融广告,截至3月底,已撤下5个涉嫌违规违法的类金融广告。
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实行分类监管。对类金融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今年以来共检查类金融企业443家,责令37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限期改正,责令1家企业停止经营。在检查过程中,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对类金融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信息公示情况、有无异地经营、违法广告、向公众吸收资金、管理资金规模等信息进行登记,建立详细的类金融企业台帐,此外还向企业递交负面清单,要求其合法合规经营。把对类金融企业的监管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为类金融企业相对集中的南部商务区,除此之外的镇乡(街道)为一般区域。重点区域由区金融办、公安、市场监管、国地税等部门分组定期检查,建立企业联络员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动态。一般区域由镇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