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鉴于华志苗向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华志苗同志提出的辞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并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