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起,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大楼三楼人大专用会议厅。
三、会议建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预算调整的报告;
(二)关于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三)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四)其他事项。
四、出席、列席人员
(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
(四)邀请区政协领导参加。
五、有关要求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委事先对涉及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请区财政局抓紧准备好有关材料70份,于2016年11月22日下午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yzrd@nbyz.gov.cn邮箱。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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