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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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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决议决定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03-08 10:04: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201737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吕益军代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为建设都市核心区、打造品质新鄞州,跻身全国一流强区最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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