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上午,杨慧芳主任主持召开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副主任林琪、夏素贞、陈家连、胡开通、吕红琴、钱芳出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办公室主任崔明飞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和分组名单安排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举行,预计会期一天。会议建议议程为:1. 审议人事任免议案;2.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执行情况的报告;3.审议区政府关于全身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4.审议区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5.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忠诚履职担当有为、强化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6.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议案;7. 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议案;8.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议案.。
二、会议分别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益军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将区法院、区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按程序提交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俞林明关于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将相关人事任命事项按程序提交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了法工委主任陈丽英关于立案登记制执行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将区人民法院有关情况报告提交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徐志荣关于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将区政府有关情况报告提交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听取了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张理勤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将区政府有关情况报告提交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办公室主任崔明飞关于《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忠诚履职担当有为、强化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以主任会议议案的形式,将该决定草案提交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八、会议听取了办公室主任崔明飞关于任命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委员及各街道工委委员的情况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以主任会议议案的形式,将该事项提交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九、会议听取了法工委主任陈丽英关于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情况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以主任会议议案的形式,将该事项提交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十、会议听取了办公室主任崔明飞关于《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的起草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通过了该方案,并要求相关工作机构以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
十一、会议听取了办公室主任崔明飞关于2017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修订情况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根据主任会议意见,对修订计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要按计划完成对相关制度的制订或修订。
列席:崔明飞、陈丽英、李仲安、徐志荣、莫菊妃
张理勤、陈琪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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