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区政府办公室: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认为,两年来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工作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规范流程,创新举措,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人民群众的诉权得到切实保障,司法获得感得到有效提升。但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立案大厅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亟需解决,诉前解决矛盾纠纷机制有待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立案登记制工作的认识。立案登记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和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区法院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导向,强化保护诉权的理念,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决不能因难审难执、信访压力大,而将案件拒之门外,更不能因案多人少,而人为控制立案。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和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的内容和精神,清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前提条件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甚至恶意起诉、缠诉等行为,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二、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根据案件持续增长的实际和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改造法院周边场地,加快扩建诉讼服务中心,并通过完善诉讼咨询、法律援助、诉前调解、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尽快建成权属清晰、分工明确、职能突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司法服务场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强化软硬件建设保障,尤其在诉讼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中,要加快项目审批,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力争诉讼服务中心能在明年年底之前建成使用。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质效。对现有法院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合理分配各部门之间员额法官配备比例。加强对立案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提高说理释明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完善菜单式服务,利用律师、志愿者力量帮助解释说明、加强引导,实行立案预约等一系列举措,缓解立案大厅拥堵的状况。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异地立案系统,加强后台管理、减少环节、方便操作。要加强审限管控,加速案件流转,提高办案效率。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做到简案速审,繁案精审,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不积压,矛盾不积聚。要全面推行立案公开,规范立案行为,切实杜绝人为设置条件,拖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配合,进一步提高诉前解决矛盾纠纷能力。要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诉调联动、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工作,司法、公安、住建、人社、卫计等部门要主动承担在诉前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责任,使大量的道路交通、物业、劳动争议、医患、家事等纠纷能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化解,让更多的争议解决在诉前,既满足当事人的意愿,又节省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和区人民法院要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区政府办理情况报告应重点包括: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展情况,诉调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机制和制度完善情况等;区法院办理情况报告应重点包括:立案登记相关制度规范及便民举措落实情况等)于2017年7月31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适时听取专题汇报。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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