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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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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人事任免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免王兆波等职务的通知

2016-11-25 12:43: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

20161123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兆波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晓丽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卜明长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伟权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秦财华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权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辉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柴志强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煦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肯的宁波市鄞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徐素芳的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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