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钱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鄞州区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鄞州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06亿元,其中区本级为203.84亿元。会议原则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增债券分配方案,决定批准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亿元,由年初预算的131亿元调整为133亿元。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