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9年3月24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副主任忻国龙、麻承照、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副区长毛春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以及部分镇(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副主席朱国富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并建议,要针对我区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随时都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重点环节组织专项整治;创新机制,整合各职能部门人员、资金和设备技术力量,尝试建立从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等环节统一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对生产和源头的管理,增加投入,提高检测水平;抓住《食品安全法》实施契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报告,并建议,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释放民间融资活力,为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增强公众对高利贷谋利、集资诈骗危害性的认识,克服盲目的低投入高回报的侥幸心理;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强华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