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加强监督,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近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志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 谈起我区人大的发展历史,陈明志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过渡、建立、曲折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1950年2月,鄞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建立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4年7月,鄞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到今年2月召开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历时55年。1981年3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设立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保证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我区(县)的遵守和执行,审查和决定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报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本级国家机关实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决定了重大事项,通过了“关于切实解决保障全县特困户基本生活的议案”,作出了“建设鄞县中心区”、”加快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和“为创现代化强区、建生态型鄞州而努力奋斗”等决议。 陈明志说,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审议专项报告、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视察、调查研究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等形式,集体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区(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业强县”、实施“双高”工程、深化“双优”战略、实施“新鄞州工程”、推进“三大行动纲领”、建设“和谐鄞州”和实施“幸福民生40条”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一府两院”工作,为推进我区(县)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区人大常委会务实高效,加强了自身建设,形成了全区人大工作的合力。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也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注重实效。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监督又支持,“一府两院”也十分重视人大的监督,努力推进具体工作。近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三产发展、科技创新、城市管理、围涂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医疗普惠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出了高质量的审议或视察意见。强化了对财政预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财政资金运行的绩效评估、政府债务资金运行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方面的监督,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制度,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59个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促进了政府依法理财。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农业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五五”普法、外来人口治安、行政审判、检察自侦等工作情况报告,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了司法机关重要文件报送、重要案件备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民生工程开展了有力的监督。近年来,重点对生态区建设、农贸市场建设、学前教育、区域供水工程、道路交通建设等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坚持每年跟踪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加快了新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农村农贸市场改造;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区教育局专门设立了学前教育科;新城区15万居民喝上优质水库水;推进了新城区通往宁波市老三区、杭甬高速通途路连接线和329国道等道路建设进度;生态区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快。 “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深深地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陈明志说。区人大常委会在实行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等基础上,对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内容和方式,代表履职活动的监督,代表活动的保障进行了制度规范。通过举行半年度重要情况通报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和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有效拓宽了代表知政知情渠道。全体人大代表积极撰写建议,为改进“一府两院”工作提出了大量对策措施。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建议的督办,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工作机制。此外,还把每年9月份作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月”。各级人大代表问计于民,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反映民意,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向选民负责、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和履职意识,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