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王自强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产生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鄞州区出席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月11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鄞州区出席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09名,实到代表308名,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陈伟俊、陈国军、陈明志、陈振国、史济权、毛春阳、王自强、沈权、郑坤法、忻国龙、钱苗山、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卓开成、宋文夫、沃勇特、张银生、姚许平。
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大会主席团成员、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及市委提名人选、在职的原区政协领导、正区级离退休老同志。
会议由大会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张世华主持。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选举王自强为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陈国军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忻国龙、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6位同志为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沈权、黄新山、王洪平、夏素贞、蒋明良、茅剑辉6位同志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张光宏同志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华志苗同志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58名鄞州区出席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区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镇乡人大、政府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不是代表的副区级领导和副区级及以上离退休老同志,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在我区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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