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强,副主任忻国龙、高强华、张世华、吴柏宏、崔伟高、叶天奔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权,区政协副主席吴海平,区法院院长张光宏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下应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2011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审计报告和区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对现下应街道行政区划作出调整,同时新设潘火街道,既理顺了体制,又顺应了民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会议建议下步要抓紧做好新设街道与现下应街道的衔接工作,并重点做好医疗、教育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工作。
对于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能动司法、创新机制、强化服务,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为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也存在审判力量依然薄弱,司法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会议建议区法院强化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理念,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同时要发挥各方作用,形成调解合力,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判决要求。
在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1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审计报告后,会议认为,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2011年全区区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审计工作成效显著,但审计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完善、预算执行率尚不够高、部门单位内部财政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会议建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绩效。对国有集体资产要及早摸清家底,理顺体制,有效监管,保值增值。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落实,有效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会议通过了《关于下应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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