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鄞人大常办〔2016〕27号)精神,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2015年度义务段民办公助学校学生免学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专题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和部门工作汇报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9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期间,在听取区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组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发言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在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调查和评议情况,现提出如下评议工作意见:
你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工作措施有力、项目绩效明显。从目标完成情况看,该项目设立了10项绩效指标,总体完成率95.3%。从项目实施效益看,通过规范引导、评估促进、培育特色,办学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提高了公办学校的接纳能力,解决了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段教育问题。从资金使用情况看,预算安排1501万元,实际支出1409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为93.9%。但该项目也存在项目规划有待完善、项目监管和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占54.2%,“比较满意”占37.5%,“基本满意”占4.2%,“不满意”占4.1%。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统筹规划水平。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统筹考虑我区因外来务工人员的用工需求所带来的就学需求,转变民办公助学校的办学思路,在公办学校不具备接纳能力的情况下,重视抓好民办公助学校建设,统筹解决教育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和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并重视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学安全。
二、提高学校管办水平。建议相关部门重视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在教师招聘、培训、交流、结对和考核等方面加强管理,提高民办公助学校的办学水平。同时,可考虑改革现有入学积分政策,既适当控制财政支出规模,又促进学位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议相关部门强化绩效目标的计划性和准确性,加强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改进目前部分学校的办学体制,提高办学主体的独立性。同时,建议加强部门间、教育部门内部业务科室之间以及与镇乡(街道)教辅室的沟通协调,提高民办公助学校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管水平。
希望你单位认真对待上述评议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务求整改落实。要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持续改进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转变理财观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整改情况于2016年11月2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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