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鄞人大常办〔2016〕27号)精神,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2015年度畜牧业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专题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和部门工作汇报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9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期间,在听取区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组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发言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在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调查和评议情况,现提出如下评议工作意见:
你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到工作细致踏实,跟踪监管有力,整治效果明显。从目标完成情况看,该项目设立了5个绩效指标,总体完成率为100%。从项目实施效益看,基本消除了脏乱差环境污染现象,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产生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调查问卷显示,群众对近二年整治效果满意率高达97.5%。从资金使用情况看,预算安排1973万元,实际支出2231.7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为113%。但该项目也存在决策的科学性有待商榷、项目监管有待加强、绩效意识尚需强化等问题。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占62.5%,“比较满意”占33.3%,“基本满意”占4.2%。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整治的科学性。建议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处理当前畜牧业转型升级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对整治项目规划的科学认证,既考虑民生需求,又考虑环境容量,防止“一刀切”和“扩大化”,确保该整治的一个不漏,可保留的适当保留。同时,加大技术、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畜禽养殖向标准化、生态化方向转变,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强化整治的长效性。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来之不易的成果,针对整治中反弹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建议严格落实我区第一轮整治文件中提出的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对非禁养区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相关要求等精神。完善和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业主、村、镇、区三级四方长效管理责任机制,加强环保法制宣传,强化业主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主体意识,强化环保、农林、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网格化巡查、抽查、督查长效机制,形成常态长效高压态势。
三、强化整治的绩效观。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整治项目的绩效管理,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分析,制定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确实无需支付的区级补偿资金,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后,及时予以追缴收回。
希望你单位认真对待上述评议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务求整改落实。要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持续改进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转变理财观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整改情况于2016年11月2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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